全体师生:
本学期期末考试周(1月4日-1月8日)即将到来,为严格考试管理,规范考场秩序,严肃考风考纪,共创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,教务处将联合教师能力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,安排校、院级领导、督导组成员和考务人员对期末考试周内的考试秩序进行检查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生规则
1、参加考试的学生,应衣着整齐,在考试开始前 10 分钟进入考场,做好考试准备。考试开始 30 分钟后,考生不得入场,并按“缺考”论处;
2、学生考试须带“校园卡”或其他有照片的身份证明,并按考试安排或考试工作人员指定的位置就座,否则,不准参加考试。因故未带上述考试证件的学生,需经所在学院证明后,方可参加考试;
3、考试开始前,学生应主动清理桌面与抽屉。发现桌面上有与本次考试课程有关的字迹,应报告监考人员,及时清理;
4、考试时,学生不准随身携带手机、手环等具有通讯、存储功能的工具,须将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;遵守考场纪律,诚信考试,不准交头接耳、互相讲话、东张西望、传递物品、随意出入考场;需提问时,应在原座位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;需借用他人文具用品时,由监考教师代借,不得自行其事;确因需要中途离场者,应向监考人员说明情况,经同意后,方准离开;
5、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作答,不得自带草稿纸,不得将考场内发放的试卷、答题卷、草稿纸等带出考场;
6、考试交卷后立即离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;
7、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,需提前办理缓考手续,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,参加下学期开学初的补考,不安排补考的课程直接参加重修;
8、如有违反考场纪律者,将严格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的相关考试规定进行处理。
二、监考人员规则
1、监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卷并进入考场(主监考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、副监考开考前 15 分钟进入考场),开考前清理考场,调整考生座位、检查考试证件,宣读考试规则,并严格执行;
2、监考人员应当忠于职守,监考中不得交谈、玩手机,不得长时间看窗外或中途离场等做与考试无关的事;
3、监考人员除对试卷中字迹不清可以告诉学生外,一律不答复学生的其它提问,更不准对题意作任何暗示或启发;
4、对因特殊情况中途出入考场的学生,要严格检查和监督;
5、收卷时当场清点试卷是否齐全,学生离开考场后,一律不再接受补交的考卷;
6、认真如实填写“考场记实”。遇有考试作弊或其他异常情况时,应及时通报总监考组,并按考试规定迅速处理。
各教学单位在考试前,需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教育、对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的宣传工作,对考试周内发现的各类问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,并实行每天通报制度,请广大师生予以重视,确保本次考试顺利、圆满完成。
特此通知!
教务处
教师能力发展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
2020年12月31日